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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类型:专业科目
适用范围:当年继续教育
学时:2.5
国际法基本原则,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、具有普道意义的、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、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。
男,南开大学法学硕士,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。担任国际环境法、国际经济法、经济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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